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及法律框架 

    1.识记:服务及国际服务贸易 

        服务的特征:①产品无形性;②不能储存性;③技术依赖性;④管制 差异性。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的国际间提供或跨境提供,由于服务无形性、 服务和生产活动不可分且提供者和消费者具有直接接触这些特点,服务贸 易的国际性并不像国际货物贸易那样,涉及货物从一国到另一国的物理流 动。 

    2.识记:服务贸易方式 

    (1)跨境提供:从一国境内向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服务产品的流动), 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不需跨境实际流动。 

    (2)境内消费:服务者在本国境内向来自其他国家的服务者提供服务,消 费者流动到服务提供者所在国家接受服务(消费者流动)。 

    (3)商业存在:外国服务提供商在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向在内 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外国服务者在其他国境内提供商业服务(在进口 国设立机构)。 

    (4)自然人存在:通过自然人的短期流动来提供的服务,一国的服务提供 者在其他国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 

    3.识记:《服务贸易总协定》 

    (1)基本框架:

            ①《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第一个调整国际服务贸易的多边 性、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规则。

            ②《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一个框架性协议。 各国成员根据协定通过连续的谈判作出逐步自由化的承诺,来具体和深化 自己承担的义务。 

    (2)适用范围:

            ①《服务贸易总协定》适用于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 

            ②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

                  包括下面几方面:

                    a 服务的购买、支付和使 用。

                    b 与服务提供有关的、 成员要求向公众提供的服务的获取和使用。

                    c 某一成员的人为提供服务在另一成员领土内的存在。

            ③《服务贸易总协定》 不适用于行使政府职能提供的服务,即不适用于既不在商业基础上提供又 不与任何服务提供者竞争的服务。

第二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

    1.识记:《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 

    (1)适用对象:《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既适用于服务,也 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关贸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仅适用于货物。 

    (2)适用范围:《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没有限制,适用于 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关贸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义务仅 适用于明确列出的四种情形,且适用于原产自或出口至其他成员的货物。 

    (3)义务的例外:除一般例外、安全例外、经济一体化例外、毗领国家优 惠例外适用于最惠国义务之外,《服务贸易总协定》还规定了一次性豁免 例外。

    2.识记:其他一般义务与纪律 

    (1)透明度:服务贸易比货物贸易受到更强的国内管理。为公平竞争、贸 易自由之目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一般义务提出了透明度要求。 

    (2)相互承认标准:一般情况下,提供服务的公司和个人需要取得允许其 从事业务的证书、许可或其他授权。 

    (3)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及其他限制竞争的商业惯例:各成员应确保其 境内的任何垄断服务提供者,在相关市场提供垄断服务时,其提供方式不 得违反最惠国待遇义务及作出的具体承诺。 

    (4)国内管理:《服务贸易总协定》认可成员对其境内的服务贸易的管理 权,并对服务贸易的国内管理提出了要求。 

第三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具体承诺

    1.识记:具体承诺 

        具体承诺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两大类,规定对外国服务和外 国服务提供者的开放和限制。 具体承诺减让表以四种服务贸易方式为基本要素,由水平承诺和部门 承诺两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包括“部门或分部门”“市场准入限制”“国 民待遇限制”和“附加承诺”四个方面。 

    2.识记:市场准入 

        市场准入,在《服务贸易总协定》意义上,是指服务贸易市场或服务 部门对外开放。市场准入不包括政府采购。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关系:市场准入是国民待遇的基础和前提。如 果某一措施既与市场准入不符,也与国民待遇不符,则该措施应列入市场 准入栏目。在这种情况下,对市场准入的限制也构成了对国民待遇义务的 限制,还规定了国民待遇的条件和资格。 

    3.识记:国民待遇 《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非歧视待遇有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第四节 义务例外与经济一体化 

    1.识记:义务例外 除了一般例外之外,《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义务还存在安全例外。 

    历年真题回顾: 

    1.依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具体承诺有市场准入和(2020.8; 单选第 11 题;1 分)

         A.国际标准 B.最惠国待遇 C.国民待遇 D.差别待遇 

        答案:C 

    2.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属于一般性义务的是(2019.4;单选第 10 题; 1 分) 

        A.国民待遇 B.市场准入 C.最惠国待遇 D.附加承诺 

        答案:C 

    3.属于《服务贸易总协定》其他一般义务与纪律的有(2019.4;多选第 25 题;2 分) 

        A.透明度 B.相互承认标准 C.市场准入 D.国内管理 E.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及其他限制竞争的商业惯例 

        答案:ABDE 

    4.属于《服务贸易总协定》最惠国待遇义务例外的有(2018.10;多选第 24 题;2 分) 

        A.一般例外 B.安全例外 C.经济一体化例外 D.一次性豁免例外 E. 毗邻国家优惠例外 

        答案:A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