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1.识记:知识产权国际组织保护公约概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知识产权公约主要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 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 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公约》以及因特网公 约等。
2.识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简称《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保护国按本国的法律对外国国民提 供保护,根据本国确定是否基于国民待遇,这种保护不宜互惠为条件。
(2)优先权原则:该原则适用于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的申请, 是指在一个成员国内基于某个申请人对一项工业产权的申请,同一申请人 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所有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并且后者的申请日将被 视同为最早的已记录在案的申请日。
(3)独立保护原则:该原则适用于专利和商标。巴黎成员国的国民向某一 成员申请的专利权,与在其他成员国或非《巴黎公约》成员国就同一发明 申请的专利权相互独立、各不相关。
3.识记:《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简称《伯尔尼公约》) 1886 年在瑞士伯尔尼缔结,《伯尔尼公约》是影响最广泛/持久的关 于著作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现行文本是 1971 年巴黎修订文本。
其基本原 则:
(1)国民待遇原则:作者在作品起源国以外的其他成员国中享有改过 法律现在基于和今后可能给予其国民的权利。
(2)自动保护原则:享有和行使成员国法律和该公约规定的权利,不需要 履行任何手续,也不论作品在起源过是否存在保护。保护国的法律对文学 艺术作品自动保护。
(3)独立保护原则:只有被要求给予保护的国家的法律才能规定保护范围以及为保护作者的权利而向其提供的救济方法。 根据《尼泊尔公约》,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享有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
(1)作者的经济权利:复制权、翻译权、公开表演权、广播权、朗诵权、 改编权、录制权、电影权、追续权。经济权利的保护期限,一般文学艺术 作品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50 年。
(2)作者的精神权利:作者享有表明作品的作者身份的权利,并有权反对 对其作品的任何人有损其声誉的歪曲、割裂或其他更改或其他损害行为。
4.识记:《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
(简称 “《罗马公约》”) 关于邻接权保护的第一个国际公约,订立于 1961 年。《罗马公约》的 缔约国必须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是一个封闭性公约。我国尚未加 入该公约;《罗马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期限 20 年。
5.识记:《知识产权协定》
《知识产权协定》宗旨是减少对国际贸易的扭曲和障碍,促进对知识 产权的有效和充分保护,同时保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程序本身不 成为合法贸易的障碍。 《知识产权协定》的基本原则有国民待遇原则、最低保护原则、最惠 国待遇原则、促进经济与社会福利原则。《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 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都包含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国民待遇原则。 《知识产权协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
①版权与相关权利
② 商标
③地理标志
④工业设计
⑤专利
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⑦未披露信息
⑧协议许可中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知识产权协定》规定:
①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期不得少于 10 年,自申请之日或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首次进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但任 何成员可以规定在布图设计创作 15 年后不予保护。
②商标首次注册的保护 期和续展注册的保护期均不得少于 7 年,商标的注册可以无限期续展。
③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之日起不低于 20 年。
④当货物的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基本上归因于货物的地理产地时,货物的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本 身即构成地理标志的依据。
⑤要求对未披露信息(商业秘密、专有技术) 进行保护。受保护的信息必须是秘密的,因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合法控 制人采取了合理的保护措施。
⑥对工业设计提供的保护期限至少为 10 年。
6.识记:《知识产权协定》的实施
(1)一般义务:各成员国应在国内法中规定知识产权的实施程序,实施程 序应公正,诉讼各方对终局的行政决定和初审司法判决有上诉权。
(2)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
①民事司法程序。
②禁令。
③赔偿费。
④其他补救。
(3)临时措施:为制止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特别是阻止货物进入其管辖 区域内的商业渠道,为了保存侵权指控的相关证据,司法机关有权责令采 取迅速有效的临时措施。
(4)边境措施:包括海关中止放行怀疑的侵权的货物,要求申请人提供保 证金,要求进口商提供保证金,对进口商和货物所有权人赔偿,销毁或处 理侵权货物等。
(5)刑事程序:《知识产权协定》要求各成员,至少对以商业规模故意假 冒商标或盗版规定、适用刑事程序和惩罚。
第二节 基于知识产权的技术贸易及其管理
1.识记:技术
作为技术贸易标的技术不仅包括专利或者知识,还包括商标、版权等。 具体地说,技术包括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版权(权利对象 包括计算机软件)及邻接权、集成电路等,还包括提供的相关服务。
技术贸易方式:技术的卖断、许可;提供技术咨询或服务;特许经营、 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的买卖;以技术投资的合营;工程承包。
2.识记:国际许可协议
许可协议是指有权阻止其他人利用或使用某种技术(发明、设计、商标等)的人(许可方),同意某一人(被许可方)使用该项技术从而取得 费用的协议。 国际技术许可是国际技术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贸易方式。其最 大特征是技术使用权的许可。其特点是时间性、地域性、权限性、法律性、 有偿性和国际性。 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当事人许可方和受让方(被许可方)。按受让方 在特定区域内取得的使用权限,可以将许可分三类:
(1)独占许可:是被许可方享有最大使用权的一种许可方式。
(2)排他许可或独家许可:即在指定区域内,除被许可方外,没有其他的 被许可方,但许可方或其他子公司可以在该区域内使用该技术。在排他性 许可合同中,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可以使用许可技术的主体是技术受方和 技术供方。
(3)普通许可:仅构成技术使用的授权,许可方或任何其他被许可方都可 以该区域内使用该技术。
3.识记:技术贸易管制
(1)原因:
①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产业竞争力、贯彻对外政策。
② 防止权利滥用、防止技术贸易中存在的限制竞争情形。
(2)类型:
①国家安全意义上的管制制度,以美国出口管理法为代表
②经 济意义上的管制制度,以欧盟竞争法为代表
③民事意义上的管制制度,该 类以合同管理为代表。
4.识记:中国技术进出口管理 中国对外技术贸易的管理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以对技术 引进合同审批管理为特征。
第二阶段,以对技术进出口和出口管理并举为 特征。
技术进出口:从中国境外向中国境内,或者从中国境内向中国境外, 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专利权的转让、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它方式的技术转移。 对于限制出口的技术,我国实行的管理方式是许可证管理。根据我国 法 律,国家禁止技术进口的情形是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5.识记:特殊 301 条款 美国 1794 年《贸易法》中的 301 条款是美国对其认为是不公平的外 国贸易立法、政策、做法采取报复措施的立法。旨在解决外国政府的不公 平、不合理的贸易立法、政策、做法,它主要通过两国政府间的谈判解决 问题。
6.识记:限制性贸易做法
限制性贸易做法指通过滥用或谋取滥用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限制进 入市场,或以其他方式不适当地限制竞争,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发展中国际 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发展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或通过企业间的正式或非 正式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以及其他安排,造成了同样影响的一切行为。 限制性贸易做法,实质上是限制竞争的商业做法,这是反垄断法的调 整范围。
历年真题回顾:
1.《巴黎公约》和《伯尼尔公约》相同的基本原则有(2021.4;单选第 18 题;1 分)
A.优先权原则 B.独立保护原则 C.自动保护原则 D.强制许可原则
答案:B
2.根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作者的经济权利包括(2020.8; 多选第 27 题;2 分)
A.复制权 B.翻译权 C.改编权 D.录制权 E.公开表演权
答案:ABCDE
3.关于国际特许协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有(2020.8;多选第 28 题;2 分)
A.国际特许协议属于国际协议
B.国际特许协议属于国内法契约
C.国际特许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为东道国政府
D.国际特许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为外国私人投资者
E.国际特许协议须经东道国政府依法审查批准方能成立
答案:BCDE
4.依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属于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的有 (2019.10;多选第 26 题;2 分)
A.民事司法程序 B.禁令 C.赔偿费 D.其他补救 E.刑事程序
答案:ABCD
5.简述《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2018.10;简答 第 31 题;5 分)
答案:(1)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3)独立保护原则。
- 支付宝扫一扫
-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