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股东

  1.识记: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

  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是公司设立、存续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要素

  2.应用:股东资格及其取得与丧失

  (一)股东资格的限制

  1.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限制(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作为发起人的禁止(2)法律对特定职业的自然人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3)股

  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受国籍或住所的限制

  2.对法人的股东资格限制(1)原则上,公法人不得投资于公司(2)公司原则

  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

  (二)股东资格的取得

  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

  1.原始取得 2.继受取得 3.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条件:a.股票本身有效 b. 股份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c.须从无权利

  人处取得 d.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大过失 e.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

  法取得股票

  (三)股东资格的消失

  股东资格的消失的情形: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

  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

  被公司依法回购;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应用: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2.缴纳出资;3.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节 股权

  1.识记:股权的种类:

  (一)自益权与共益权(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了股东共同的利益)

  (二)固有股权与非固有股权(股东权性质的不同)

  (三)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权利行使的方法)

  (四)普通股股权与特别股股权(私利主体和权利内容的不同)

  2.领会:股权的法律性质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所有权说;债

  权说;社员权说;独立民事权利说。本书采用独立民事权利说

  3.应用:股权的内容

  (一)财产权:股权的财产权包括:

  1.利润分配请求权;

  2.股份或出资的转让权;

  3.优先购买权;

  4.异议股份回购请求权:指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害关系产生实质影响

  的决定时,对该决定持有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回购手中

  的股份,从而退出公司;其意义:一是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二是有利于体

  现效率原则;

  5.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二)经营管理权:股权的经营管理权包括:

  1.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依照一股一权原则行使表决权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目的,表决权的特殊规定:a.表决权回避制度:当

  股东大会表决的议题与某一股东或某些股东存在利害关系时,该股东或其

  代理人不能以所持表决权参与表决

  b.累积投票制: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的制度

  2.知情权;

  3.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召开权; 有限责任公司中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中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4.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主持权;

  5.提案权与质询权;

  6.司法解散请求权

  4.应用:股权的保护与救济—诉权的行使

  (一)诉权的种类: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

  直接诉讼:是指股东单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基于其股权持有人的身份而向

  侵权人提起的诉讼

  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乃至第三人等主体侵

  害了公司权益,而公司怠于追究其法律责任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

  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二者的区别:(1)两者诉讼的目的不同;(2)两者在诉讼时原告地位有所不

  同;(3)两者诉讼的被告范围不同

  (二)诉讼的具体类型分析

  1.损害赔偿之诉;2.撤销权之诉;3.知情权之诉;4.异议股份回购之诉;5.司

  法解散之诉

  (三)派生诉讼的行使要件

  1.诉讼的对象必须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是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或者是

  第三人侵害公司合法权益,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2.原告资格必须合法

  我国公司法规定为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

  东

  3.竭尽公司内部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