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有独资公司概述

  1.识记: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

  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领会:国有独资公司的作用(一)国家对企业责任由无限责任改变为有限

  责任(二)所有者代表从外部行使职权转变为在企业内部行使职权(三)企业

  由名义的法人变为实际上的法人(四)有利于政企分开(五)有利于借鉴现代

  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的结构

  3.领会: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1.投资者责任的有限性 2.投资主体的单一

  性 3.财产的国有性

  第二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运作

  1.领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

  (一)适用范围: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

  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程序: 设立程序:(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出投资或改建的决定(2)制定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3)生产特殊产品或经营特殊行业的,要依法报政

  府有关行政部门审批(4)缴纳出资(5)验资(6)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1.领会: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

  职权

  2.领会:国有独资公司的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

  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领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5 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

  得低于 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