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的起源

 资本主义社会以前没有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 律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 19 世纪初期的“工厂立 法”。 

二、外国劳动立法概况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1.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1)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 

 (2)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 

 (3)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 

 (4)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 

 (5)出现了社会保险法。 

 (6)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2.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劳动法的内容和范围比以前有进一步的充实和扩大。 二战期间和以后的一段时间,资产阶级劳动法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和反 复的过程。

 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法呈现出以下特点:

 (1)劳资关系相对缓和。 

 (2)劳资关系以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

 (3)经济全球化对劳动法的发展形成冲击和挑战。 

 (4)信息化造成结构性影响。 【提示】这部分内容考生一般了解即可。 

(二)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概况 

   1.劳动法典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基本形式,首先开始于原苏联。

   2.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出现,制定并颁布了内 容比较完备的劳动法典。 3.1989 年以来,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引起其劳动法某些内容的巨大变化, 社会主义劳动法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法律制度,在劳动法发展历史上具有 重要意义。

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1.中国工人阶级争取劳动立法的斗争 

   1922 年 5 月 1 日通过《八小时工作制案》。 

   1922 年 6 月提出斗争目标 11 条,包括废止压制罢工的刑律和制定保护童 工、女工的法律以及关于一般工厂卫生、工人保险法的要求。 

   1922 年 8 月,拟定《劳动立法原则》,制定《劳动法案大纲》。 《劳动立法原则》:提出保障政治上自由、改良经济生活、参加劳动管理 和劳动补习教育等四项立法原则。

 《劳动法案大纲》:共 19 条,包括:承认劳动者有集会结社权;承认劳动 者有缔结团体契约权;每日工作 8 小时;星期日休息;女工 8 星期产休假 中工资照给;禁止童工;最低工资;雇主或国家分担劳动保险费;年带薪 休假等。

  2.北洋政府的劳动立法 1923 年颁布《暂行工厂规则》,标志着中国劳动法的产生。 【提示】注意此部分内容可能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3.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劳动法 

   1924 年 11 月颁布《工会条例》,承认工人与雇主团体立于对等之地位, 工会有言论、出版及办理教育事业之自由,规定了工会对雇主之团体契约 权、罢工权等。

   1926 年 1 月通过《工人运动决议案》,提出要实行 8 小时工作制,制定最 低工资标准,保护女工、童工、改良工厂卫生,厉行工人教育等。     1926 年 8 月公布《劳工仲裁条例》、《国民政府组织解决雇主雇工争执仲 裁条例》。

  4.南京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 

   1927 年 7 月 9 日成立劳动法起草委员会着手编纂劳动法典,但劳动法典编 纂未完成。 后南京政府的立法院决定采取单行法规的形式颁布。在其后的 10 年内,南 京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 13 项法律,包括:《工会法》、《工厂法》、《劳 动争议处理法》、《团体协约法》、《劳动契约法》、《最低工资法》等。 

(二)革命根据地的劳动立法

    1930 年 1 月制定《赤色工会组织法》,是最早的革命根据地的劳动法规。 

    1931 年 11 月 7 日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1933 年 10 月 15 日修改后的劳动法公布实施。 

    抗日战争时期,制定一系列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劳动法规:《陕甘宁边区 施政纲领》、《晋察冀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暂行条例》。 解放战争时期基本沿用抗日战争时期的劳动法规,1948 年 8 月通过《关于 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该决议提到:劳动时间一般实行 8—10 小时工作日,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合理的工资制,劳动保护及女工、 青工特殊保护,劳动保险,失业救济,劳动契约,集体契约,劳动争议处 理,工会等。 【提示】此部分内容建议做简单了解。 

(三)新中国的劳动立法

    经历了以下几个标志性阶段: 

    1.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立法 依据《共同纲领》等有关规定,国家制定一些重要的劳动法规,新中国劳 动立法有良好开端。

    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劳动立法 1954 年 9 月 20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对调整劳动关 系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这些规定确立了当时我国劳动立法的基本原则, 对于我国劳动立法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1957 一 1976 年劳动立法的低谷时期 由于极“左”思潮泛滥,劳动立法工作停顿,已有的劳动法律、法规得不 到贯彻实施。 

    4.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形成时期 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劳动法典。

      2007 年是我国劳动立法中的一个里程碑,在这一年先后通过了三部重要的 劳动法律: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 通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 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07 年 12 月 29 日 通过,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10 年 10 月 28 日通过,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