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 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这样的法律对劳动关系以及与 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进行统一调整。我国于 1994 年 7 月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于 1995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狭义上的劳动法具有以下特征: 

(1)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 

(2)该法统一适用于全国范围;(港澳台除外) 

(3)该法内容包括涉及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各个方面。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 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特征: 

(1)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 关系。 

(2)是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仅包括法典式的劳动法,也包括了宪法 中的相关规定;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部门 规章;地方性劳动法规;各部门联合颁布的规章等。 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表现形式(识记,选择题)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其所调整的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 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 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选择题)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1)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2)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如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 

(3)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4)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5)其他有关管理机关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例题: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承揽合同关系 

 B.公司与职工签署的入股协议 

 C.家庭保姆与雇主签订的合同 

 D.某青年被宾馆录用为服务人员签订的合同 

 答案是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