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就业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 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就业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就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就业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即公民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求职的愿 望。 

     (3)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 

     (4)劳动就业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二、职业介绍和职业介绍中介机构

     职业介绍是指有关部门或机构依法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 与就业所提供的就业中介服务。

 三、特殊群体就业保障 

    特殊群体是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需要特殊就业服务的人群,包括妇女、 残疾人、退役军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及其他需要特殊对待的群体。 法律上对特殊群体在就业方面给予特殊保护,即为特殊群体的就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