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制度的总体把握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和含义: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 职业劳动者,提供的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社会保险 存在的基础是劳动风险的客观存在。
(二)社会保险的体系是:国家基本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储蓄性保 险。
(三)社会保险的项目:我国《劳动法》第 73 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 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或 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至此,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分为: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5 种。
二、养老保险
(一)概念: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 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特点:
(1)强制性;
(2)补偿性;
(3)广泛性;
(4)社会性。
(二)我国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主要有三种形式:
(1)退休;
(2)离休;
(3)退职。
(三)我国现行养老保险的体系: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 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
(四)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有三个基本渠道:国家 财政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缴纳保险费。
(五)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条件:
(1)职工的退休年龄。分为三种情况:
①一般退休年龄;
②提前退休年龄;
③延迟退休年龄。
(2)工人的退休年龄:个人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 老金。个人缴费年限不满 15 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待遇,其个人账 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三、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 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的特点:
(1)适用对象的特定性;
(2)享受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
(3)待遇水平低;
(4)保险功能的特殊性。
例题: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 10 年以上 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D)
A.6 个月 B.12 个月 C.18 个月 D.24 个月
(二)我国现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我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包括乡镇 企业和职工。
(三)失业保险的筹集 其特点:
(1)有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 6 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 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 1%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失业基金的支出 失业基金主要支出项目为: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 直亲属的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五)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第 17 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 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 1 年不足 5 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2 个月;累计缴费期间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8 个月,累计缴费期间满 10 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24 个月。”
四、医疗保险
五、工伤保险
特点:
(一)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
(二)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
(三)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四)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
(五)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
我国工伤保险覆盖的范围:不仅是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而且包括与用人 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 的意外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14、15 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 16 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 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业病的范围:职业病是一种慢性伤害,在实践中比工伤更难认定。职业 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 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六、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而暂时中断劳动时获得生 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我国生育保险的基金来源:由参加统筹的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 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生育保险的待遇:
(1)产假;
(2)生育津贴;
(3)医疗服务。
- 支付宝扫一扫
-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