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简答或论述题) 

(1)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二、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指任何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有获得 有保障的工作的权利。 

  狭义上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与工作 权、就业权同义,具体包括职业获得权、平等就业权和择业权; 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 得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作权、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培训权、 社会保障权、结社权、集体协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劳动争议权等。 

  根据我国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结社权; 

(9)集体协商权;

(10)民主管理权

 三、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 

(1)完成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