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后消灭前,在不改变合同主体的前提下改变合同

内容的协议。

合同变更特征:

1、合同变更是合同当事人实施的法律行为

2、合同变更改变了原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

3、合同变更目的并不是消灭原有合同关系

4、合同变更的效力有的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有的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债权的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的

行为。【债权人在债权让与中被称作出让人,第三人在债权转让中被称为受让人】

【债权让与后应当让债务人知道谁是受让人,以便向其新的的权利人履行义务,故债权让

与应当通知债务人,但是通知不是转让人向受让人让与债权的生效条件。】

债务的承担(课本按广义)

广义的债的承担:指不改变债的内容,由第三人替代原债务人承受债务或第三人加入债的

关系与原债务人并存负同一内容指债务的协议。

狭义的债务承担:指由第三人替代债务人承受债务的协议,即仅指免责的债务承担。

债的概括转移:

1、是债权让与同免责的债权承担之结合

2、是债权让与同并存的债务承担指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