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的概念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约 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的劳动者的货 币报酬。 工资与收入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收入是货币收入和实物报酬的总 称。货币报酬不仅包括工资,还包括各种社会保险的待遇,职工持有的股 息和分红等。实物报酬包括用人单位以实物形式向劳动者提供的各种企业 福利。 

    劳动者的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 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3)创造发明奖、稿费、翻译费等。

二、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 付的最低工资报酬。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参加 社会活动等,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例题:根据《劳动法》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机构是(A)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各省市人大常委会 

             D.全国总工会 最低工资的计算与支付 

(一)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 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二)最低工资支付保障:

         用人单位应该如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欠付 1 个月以内的向劳动 者支付所欠工资的 20%的赔偿金,欠付 3 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 资 50%的赔偿金,欠付 3 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 100%的赔 偿金。 

三、工资形式 

    工资形式是指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和奖金、津贴的两种辅助 的形式。

四、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一)加班加点工资 《劳动法》第 44 条规定: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 资 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 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的工资报酬;

 (二)休假期间的工资 

 (三)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四)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 

 (五)用人单位破产时的工资 

 (六)特殊人员的工资支付 

五、工资支付保障 

    (一)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资应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形式替代 

    (三)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四)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单位 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作了规定: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5)对于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部 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发生以上情形时,必须给劳动者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